云政办发
索引号
53000000107200910365
文号
云政办发〔2009〕228号
来源
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办公厅
公开日期
2009-12-14

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
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云南省财政厅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办公厅关于印发〈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09〕2号)精神,设立云南省财政厅,为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组成部门,正厅级。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完善预算管理,全面实行综合预算,完善支出标准体系,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

  (三)健全省和市县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和规范财政分配关系。完善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进一步推进地区间财力均衡,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四)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管理,强化国有资本收益监缴,进一步推进国有资本管理。

  (五)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建立和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评价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财政收入体系,健全公共财政职能。

  (六)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和完善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和评价体系,优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

  (七)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研究政府债务风险防范措施,强化财政资金的资本化运作,参与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促进投资的良性循环。

  (八)加强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理顺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规范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九)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界定财政保证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拟订省对市县财政体制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按照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省和省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委托,向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省和省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中央对云南省的转移支付,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四)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组织起草地方税收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研究提出对地方财政收入影响较大的地方税收临时和特案减免的建议。

  (七)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监缴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照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省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省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省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代表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省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地方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省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十四)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五)负责制定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承担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云南省财政厅机关设23个内设机构(正处级)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督办、机要、宣传、信息、信访、办公自动化、保密、档案、接待联络及后勤服务、综合治理等工作;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办公室设秘书科、督查科、财务科、接待科、行政房管科、车辆管理科、机要档案科。

  (二)综合处(云南省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研究拟订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负责监管住房公积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研究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负责审批和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政府性基金。

  (三)政策研究处

  组织起草向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省和省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向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的报告等重要文件;承担财政政策研究工作;组织和管理政策性课题研究;负责编修《云南省志·财税志》和《云南财政年鉴》;负责《云南财政研究报告》和《云南财会》的编撰工作。

  (四)法制处

  起草或拟订财政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审核其他部门拟订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财政的条款;负责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和评议考核工作;负责审核办理省级国家赔偿费用事项;承担有关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五)税政处

  参与研究地方税收发展战略,提出税收政策建议;负责拟订地方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审核其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税收政策问题的条款;负责调查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税源和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工作;按照规定对申请税收减免及对地方财政收入影响较大的政策性和临时、特案减免提出办理意见和建议;负责进口花卉种球、种苗、种籽免税指标的审批管理。

  (六)预算处

  拟订地方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和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承担中央对我省的转移支付工作,拟订我省财政转移支付方案;汇总编制全省及省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和决算草案;编制省本级预算调整草案;承担省本级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承担省本级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库和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省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组织全省财政收支平衡;负责省本级罚没收入及罚没物资处置管理;承担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和基层政权建设等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地税部门的预算管理工作。

  (七)国库处

  组织预算执行、资金调度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拟订地方政府内债制度;管理国债发行、兑付;负责联系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承担财税库银联网工作。

  (八)行政政法处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关财政政策;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拟订行政、政法和外事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办理驻滇军队、武警部队有关经费事项。

  (九)教科文处

  承担教育、科学、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关财政政策;承担《事业单位财务通则》及有关行业财务制度的监管工作;拟订教育、科学、文化等部门(单位)经费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承担省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参与所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十)经济建设处

  承担交通、资源、建设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参与拟订省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审核和执行省级基本建设资金预算;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粮食储备资金的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管理铁路、民航、云南省投资集团公司、云南省公路投资公司等国有资产和资源性资产权益;参与所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十一)农业处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拟订全省财政支农政策、有关行业事业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宣传财政农业政策;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承担农民补贴“一折通”平台的综合管理工作;参与所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十二)社会保障处

  承担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关财政政策;负责编制省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管理省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实施监管;管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医疗经费;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研究和有关政策及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十三)企业处

  承担工业、商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尚未脱钩和未纳入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工作,编制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监缴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资产评估行业管理;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工作;研究提出省级财政支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十四)金融处

  承担金融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负责地方金融企业的资产和财务监管,负责地方金融企业经营绩效评价,制定有关监管制度;研究地方金融企业有关财税政策;按照规定管理财政贴息、补贴等政策性金融业务;配合有关部门维护金融秩序;负责中央专项借款管理;按照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承担融资担保管理工作;负责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工作。

  (十五)涉外处

  承担招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对外财经合作与交流方面专项资金的有关管理工作,并制定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管理工作;承担国际多边和双边有关财经合作事项;承担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中省属各部门与财政部和亚洲开发银行的协调组织工作;负责管理地方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指标审批、核销手续。

  (十六)会计处

  管理全省会计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规章制度;拟订会计管理办法;管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拟订和实施会计人才培养规划;负责会计师事务所、会计从业资格证等事项的审批和监管;管理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联系云南省会计学会的工作。

  (十七)监督检查处

  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和财政收支管理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督促对省本级财政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

  (十八)政府采购管理处

  拟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有关工作;管理政府采购网站;承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有关工作;拟订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监督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运行;承担审批省级政府采购有关工作;审核省级政府采购预算和资金的支付;依法受理省级政府采购投诉事项。

  (十九)绩效评价处

  拟订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拟定省级财政绩效评价计划并组织实施;审定省级各预算部门(单位)预算支出的绩效考评目标;起草省级财政绩效评价报告;对省级预算编制提出绩效评价建议;建立绩效评价数据库;配合财政部做好中央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二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

  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办法;承担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负责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价体系;制定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优化资产配置政策和配置标准;配合部门预算的编制对单位资产购置项目进行审批;负责监管以政府名义承办的各类大型活动、会议的资产购置使用和处置;承担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二十一)科技处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研究拟订财政信息化建设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拟订财政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规则和标准;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工作。

  (二十二)云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拟订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制度;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组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估,提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立项及资金安排建议;审批各州(市)、省直各部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协调落实农业综合开发地方各级配套资金;监督检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组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

  (二十三)人事教育处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拟订教育培训有关工作制度;组织指导财政系统干部的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办理机关人员因公出国的有关手续;负责联系云南省财经学校的工作。

  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局

  制定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的监督管理;审核省级部门(单位)政府非税收入年度收入预算;承担省级政府非税收入的核算和全省政府非税收入统计分析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局设6个业务处(正处级):

  1.综合处

  2.征收管理一处

  3.征收管理二处

  4.征收管理三处

  5.票据及稽查处

  6.核算及信息处

  云南省农村综合改革小组办公室

  研究起草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和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承办云南省农村综合改革小组的具体工作。

  机关党委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四、人员编制

  云南省财政厅机关行政编制341名(含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7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6名(其中1名副厅长兼任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云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1名(副厅级),正处级领导职数37名(含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局副局长3名、云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常务副主任1名、总会计师1名、总经济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主任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67名(含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副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

  五、其他事项

  (一)云南省财政厅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局的名义和印章。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一)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云南省财政厅行政审批事项

 

附件

  云南省财政厅行政审批事项

  一、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批。

  二、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

  三、会计从业资格审批。

  四、地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审批。

  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

  七、在授权范围内实施政府性基金政策审批。

  八、彩票发行管理事项审批。

  九、财政有偿资金借款债权处置审批。

  十、省级国家赔偿费用申请审批。

  十一、进口花卉种苗、种球、种籽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审批。

  十二、影响地方财政收入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审批。

  十三、省级各预算单位预算审核。

  十四、专项拨款审批。

  十五、财政退库事项审批。

  十六、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

  十七、省级部门决算审核。

  十八、省级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工程预、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批。

  十九、地勘基金年度资金来源安排及省级地勘基金安排使用的审批。

  二十、省级储备粮规模及利费补贴的审批。

  二十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的审批。

  二十二、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的审批。

  二十三、使用国有资本出资设立信用(融资)担保机构的审批。

  二十四、企业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审批。

  二十五、省级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界定和资产处置审批。

  二十六、资产评估机构审批。

  二十七、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

  二十八、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指标核定。

  二十九、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事项审批。

  三十、省级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年金方案审核

  三十一、外国政府贷款事项审批。

  三十二、云南省财政票据印制、领购、核销审批。

  三十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和担保事项审批。

  三十四、行政单位资产统计报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审批。

  三十五、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及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审批。

  三十六、省级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事项审批。

  三十七、公开招标以外的政府采购方式、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采购及政府采购外国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审批。

  三十八、省级各预算单位预算调整审核。

  三十九、财政补助、补贴事项审批。

  四十、农业综合开发县立项、恢复、暂停、取消、退出、区划变更等事项审核。

  四十一、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项目及资产运营机构审批。

  四十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审批。

     |      分享到:
 相关文档:
中国政府网
微信 微博 电脑版
主办单位: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 | 政协云南省委员会 |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检察院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公众号 微博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